关于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惠居公司贷款政策的通知
(相关资料图)
为支持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发挥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职能作用,结合实际,现就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惠居公司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
在我市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二、贷款额度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惠居公司组合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120万元。
2.不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惠居公司可提供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住房贷款。
三、贷款利率
住房贷款年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0.9倍。
四、执行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
特此通知。
芜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
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附件:
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享受惠居公司贷款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惠居公司贷款政策的通知》惠居委〔2023〕3号文件精神,为支持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发挥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职能作用,结合实际,现制定以下贷款实施细则。
一、贷款对象、时间、条件、所需材料
(一)贷款对象
在我市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二)贷款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
(三)贷款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信用违约记录2次(含)以下;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月还款额低于申请人家庭月收入50%;
4.申请人有合法的自住新建商品住房交易行为;
5.有规范格式的网上备案合同,购买的住房能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全额抵押。
(四)贷款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明细;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4.申请人(含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5.有产权共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若共有人为已婚人士,则需提供共有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6.申请人(含夫妇双方、产权共有人)的征信报告;
7.月收入超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需提供规范格式的收入证明和近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
8.申请人的还款银行卡。
二、贷款额度、首付款要求、期限、利率、担保方式及还款方式
(一)贷款额度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惠居公司组合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120万元。
2.不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惠居公司可提供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住房贷款。
(二)首付款要求
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的20%。
(三)贷款期限
最长年限为30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四)贷款利率
住房贷款年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0.9倍。
(五)担保方式
用所购房屋全额抵押担保。
(六)还款方式
包括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
三、本细则由惠居金融公司负责解释。
▍来 源:芜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
▍编辑:邢嘉
声明: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标签:
Copyright © 2015-2022 上海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2022245号-14 联系邮箱:435 226 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