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经过初试、复试考核,拟录取以下考生为我校2023级硕士研究生。现将名单(见附件链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6月7日。
本公告发布后,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据实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
单位名称: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资料图】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邮编:100083
邮箱:yzb@bjfu.edu.cn
拟录取名单:
http://tj.yzb.bjfu.edu.cn/prepareadmitted/output/showAdmissionList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注:
1、最终录取结果以上级主管部门录取审核通过为准。后期出现体检、学历学位或政审等不合格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不予录取,因此产生调整公示时间顺延10个工作日;在任何阶段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建议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更改姓名、出生年月日等个人信息,否则对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造成影响,特此提醒。
2、录取通知书在全国录取检查工作结束后由录取学院发放,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院网站、“北林研招”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学院的具体通知。
3、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所在学院负责解释考生的复试成绩等信息,考生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向所报考学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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