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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旬保姆9个月偷走雇主家163瓶茅台,变卖后用于还债和做美容,法院判刑十年六个月

时间:2023-08-16 08:28:50 来源:互联网 分享至:

据江苏广电城市频道零距离栏目、我苏网15日报道,8月15日上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是一位保姆,在雇主家干了9个月,竟频频伸出贼手,陆续偷走了163瓶共计价值90多万元的茅台酒,最终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资料图片)

图源:零距离

面对记者的采访,被告人周某不愿多说。据了解,去年6月底,54岁的她通过家政公司推荐,来到常州某家庭当保姆,每个月的薪水为6000元。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丁超说:“她平时打扫卫生,偶然的情况下,发现雇主家中藏有多瓶多箱高档茅台酒,她自己在外面有欠债,一开始就偷拿几瓶茅台酒去变卖还债。”

尝到了甜头,周某胆子越来越大,从零散的几瓶到成箱偷,最后竟然多次将回收茅台酒的陈某直接约到雇主的仓库,一卖就是三五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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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超说:“她谎称自己是业主,因为她有钥匙,可以直接开门,回收酒的人员也很难判断,最后也是让她成功钻了漏洞,把很多茅台酒就这样非法盗窃处理掉了。”

短短九个月时间,周某分七次卖出茅台酒共163瓶,累计销赃金额66万余元,经鉴定,被盗茅台酒共价值93万余元。

丁超说:“将这个酒变卖之后,除了用于还债,还用于高消费,包括她自己去做美容、购买金器等等。”

图源:零距离

15日上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以周某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在雇主家中担任保姆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得雇主家中茅台酒并销赃,其行为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也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来源:极目新闻综合南京零距离、我苏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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