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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与土地证的相互关联是怎样的

时间:2023-08-16 22:51:47 来源:找法网 分享至:

一、房产证与土地证的相互关联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土地证和房产证有何区别


(资料图)

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有:

1.针对的登记对象不同。土地证登记的对象为土地,而房产证登记的对象为商品房。

2.概念不同。土地证仅仅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而房产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惟一合法凭证。

3.性质不同。土地证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等。

三、办理房产证的程序

找法网提醒您,房产证办理流程是:

1.房产证办理人到房管局填写申请书;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

3.房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并发放房产证。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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