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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义光能(00968.HK):根据信义能源供股条款分别接纳及认购信义能源暂定配额及信义能源额外申请 热点

时间:2023-05-24 01:40:28 来源:格隆汇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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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5月23日丨信义光能(00968.HK)公布,公司透过信义能量(BVI)持有3,648,100,337股信义能源股份,占于信义能源供股记录日期已发行的信义能源股份49.03%。公司拟于各情况下,透过信义能量(BVI),根据信义能源供股条款分别接纳及认购(a)信义能源暂定配额及(b)信义能源额外申请。

公司谨此宣布已透过信义能量(BVI)递交信义能源暂定配额通知书,以接纳根据信义能源供股的条款暂定配发予信义能量(BVI)合共364,810,033股信义能源供股股份的配额。

此外,公司亦已透过信义能量(BVI)提交信义能源额外申请表格,以额外申请的方式申请上市规则第7.21(3)(b)条允许申请的信义能源供股股份最高数量。然而,该申请须符合上市规则第8.08条有关信义能源的公众持股量规定。经计及上市规则第7.21(3)(b)条对可申请的信义能源供股股份最高数目的限制,以及上市规则第8.08条对信义能源的公众持股量要求,估计可透过信义能量(BVI)向公司额外申请分配的信义能源供股股份最高数目将达379,229,992股信义能源供股股份。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连同其控股股东及彼等各自的联系人拥有信义能源的75.25%股权。公司继续为信义能源的单一最大股东,信义能源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之一。控股股东及其各自的联系人拥有49.24%的股份权益,亦拥有26.22%的信义能源股份权益。

根据公司可获得的资料,向信义能量(BVI)悉数配发及发行信义能源暂定配额项下的信义能源供股股份后,并假设(a)向信义能量(BVI)配发及发行信义能源额外申请项下的所有信义能源供股股份;及(b)并无获提交任何其他认购信义能源供股股份的申请,公司、控股股东及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将拥有信义能源77.503%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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