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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可以追究哪些刑事责任

时间:2023-08-04 22:33:09 来源:找法网 分享至:

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可以追究哪些刑事责任


【资料图】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可以追究以下刑事责任:

1.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一般可以追究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

2.因其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可以追究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吗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找法网提醒,原则上,被害人的自杀身亡不属于结果加重犯中的致人死亡。行为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一般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行为人有前述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应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常见的结果加重犯包括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致人死亡;强奸致使被害妇女重伤或者致使被害人死亡;拐卖妇女、儿童致使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重伤或者致使其死亡的;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虐待致人重伤、死亡,包括引起被害人自杀的;抢劫致人重伤或者死亡;非法行医致使就诊人死亡的等等。

三、干涉的婚姻是无效还是可撤销

被他人干涉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男女一方违背另一方的真实意愿,胁迫另一方与之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

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2.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均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

4.同居期间声音的子女均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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